各分院(部)、相关部门:
为鼓励先进、树立榜样,进一步促进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9-2020学年教学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及范围
(一)评选依据
根据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细则》(附件1)、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先进评选表彰实施办法》(附件2)等文件择优评选。
(二)评选范围
学院、分院(部)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;质评中心、教务处、学工处和继续教育学院从事教学督导相关工作人员。
二、评选程序
(一)评选方式及名额
1.先进集体由分院(部)申报,质评中心组织评选,数量不超过3个。
2.先进个人由各分院(部)及相关部门遴选推荐,质评中心组织评审,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名。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分院(部)、相关部门将教学督导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的相关材料(附件2)纸质稿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0办公室,电子稿发送至tzyzkzx@126.com。联系人:张鹏;联系电话:86666572。
3.报送时间:第17周周五(2021年1月8日)
三、奖励办法
获奖名单经学院审批后公示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金。获奖情况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2020年12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