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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
各分院(部)、相关部门:

为鼓励先进、树立榜样,进一步促进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有效开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9-2020学年教学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一、评选依据及范围

(一)评选依据

根据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细则》(附件1)、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先进评选表彰实施办法》(附件2)等文件择优评选。

(二)评选范围

学院、分院(部)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;质评中心、教务处、学工处和继续教育学院从事教学督导相关工作人员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  (一)评选方式及名额

1.先进集体由分院(部)申报,质评中心组织评选,数量不超过3个。

2.先进个人由各分院(部)及相关部门遴选推荐,质评中心组织评审,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
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
分院(部)、相关部门将教学督导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的相关材料(附件2纸质稿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0办公室,电子稿发送至tzyzkzx@126.com。联系人:张鹏;联系电话:86666572

3.报送时间:第17周周五(202118日)

三、奖励办法

获奖名单经学院审批后公示,颁发荣誉证书、奖金。获奖情况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

附件:附件1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细则.docx

附件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先进评选表彰实施办法.rar


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

202012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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