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(部)、各部门:
根据教育部职成司《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、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〔2019〕105号)文件精神、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我院启动“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21)”(简称《院校年报》)和“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(2021)”(简称《企业年报》)编制和报送工作。
为确保学院能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,现将有关编制工作材料报送的关键时间节点通知如下:
1.9月17日-10月9日:各分院(部)、部门做好“典型案例、院校图片”编写编辑工作,并于10月9日 下班前报质评中心。
2.9月17日-10月19日:各责任单位编写院校年报初稿,各章统稿人于10月19日下班前报质评中心。
3.10月30日前:质评中心完成年报初稿统稿编排并上报省课题组。
4.11月2日-11月16日:各责任单位修改院校年报初稿,相关分院编写企业年报,并于11月16日下班前报质评中心。
5.12月14日前:质评中心组织专家审核院校年报、企业年报,定稿后上报教育部。
联系人:王霞 电话:86662601(8601) 邮箱:693598706@qq.com
附: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(2021)编制工作方案.pdf
泰州职业技术学院
2020年9月16日